紐約檢方對《GENIUS法案》防詐騙成效提出警示

紐約檢方對《GENIUS法案》防詐騙成效提出警示根據最新報導,紐約州檢察官辦公室近日對美國國會正在審議的《GENIUS法案》(Generating Employment and New Ideas b...


紐約檢方對《GENIUS法案》防詐騙成效提出警示

根據最新報導,紐約州檢察官辦公室近日對美國國會正在審議的《GENIUS法案》(Generating Employment and New Ideas by Unleashing Startups Act)表達擔憂,認為該法案雖旨在促進新創企業發展,卻可能無意間為詐騙行為提供可乘之機。此舉引發各界對立法與執法平衡的熱議,尤其在金融監管與創新激勵之間如何取得妥協,成為政策制定者亟需面對的課題。

《GENIUS法案》初衷與潛在漏洞

《GENIUS法案》原意是簡化新創公司融資流程,允許初創企業透過「股權群眾募資」(equity crowdfunding)更靈活地向一般投資人籌集資金,同時放寬部分證券法規限制。支持者認為這能降低創業門檻、促進經濟活力。

然而,紐約檢方指出,法案中對投資人資格審查與資金流向監控的規定過於寬鬆,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,偽裝成高成長潛力的新創項目,誘騙缺乏經驗的散戶投資人。

「創新不應以犧牲投資人保護為代價,」一位紐約助理檢察長在內部備忘錄中強調,「我們已見過多起類似詐騙案,一旦新法上路而無配套監管,風險將急遽上升。」

檢方具體擔憂事項

投資人保護機制不足

現行草案未強制要求平台進行實質性盡職調查(due diligence),僅依賴發起人自行揭露資訊。在缺乏第三方驗證的情況下,虛假財務數據或誇大商業模式極易誤導投資人。

跨境詐騙風險升高

由於群眾募資平台多為線上運作,境外詐騙集團可能藉由設立空殼公司參與募資,事後迅速轉移資金至海外帳戶,增加追查與追償難度。

  • 缺乏即時異常交易監控系統
  • 平台責任界定模糊,難以追究過失
  • 小型投資人申訴與求償管道有限

國際經驗與台灣借鏡

值得注意的是,台灣金管會早在2015年就開放股權群眾募資,但採取「分階段、嚴審核」模式:初期僅限專業投資人參與,後續才逐步開放一般民眾,且設定單一投資上限與年度總額限制。

地區 投資人資格 單案投資上限
美國(擬議中) 一般民眾皆可 依收入比例計算,最高$10萬美元
台灣(現行) 一般民眾+專業投資人 每年每平台6萬元新台幣

專家建議,美國若要推動類似法案,應參考亞洲市場的「漸進式開放」策略,並強化平台合規義務,例如要求定期提交資金使用報告、引入第三方會計審核等。

未來走向與政策呼籲

目前,《GENIUS法案》仍在國會委員會審議階段。多位參議員已表示將重新評估條文,特別針對「反詐騙條款」進行補強。產業界則呼籲建立「監管沙盒」機制,讓新創在受控環境中測試融資模式,同時收集風險數據。

關鍵在於平衡:既要鼓勵創新,也不能讓法律漏洞成為詐騙溫床。正如一位金融科技律師所言:「好的法規不是阻礙創業,而是築起一道防護網,讓真正有價值的點子安全落地。

常見問題解答

什麼是《GENIUS法案》?

這是美國國會提案的一項法案,全名為《促進就業與新創點子法案》,主要目的是放寬新創公司透過群眾募資取得股權資金的限制,以刺激創業與就業。

為什麼紐約檢方特別關注此法案?

因為紐約是美國金融中心,也是詐騙案件高發區。檢方過去處理過多起假借新創名義的投資詐騙案,擔心新法若無足夠防護措施,將導致類似案件暴增。

一般民眾若參與這類募資,有哪些風險?

可能面臨資金完全損失、無法追討、資訊不透明等風險。尤其當募資項目未經獨立審核,其商業計畫書或財務預測可能嚴重失真。

台灣的群眾募資制度有何不同?

台灣採取較保守做法:設定每人每年投資上限、要求募資平台具備金管會核准資格、並強制揭露專案進度與資金用途,違規者將面臨罰鍰或停業處分。

投資人如何自我保護?

建議只透過合法註冊平台投資、仔細閱讀風險說明、避免將超過個人承受能力的資金投入單一項目,並優先選擇有第三方會計或法律意見背書的募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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